基本信息與申購明細
項目名稱: | 用車租賃服務 | 項目編號: | fjmu20240005 |
采購單位: | 福建醫科大學 | 預算金額: | 254350.00 |
付款方式 | 對公轉賬 |
物品名稱: | 用車租賃服務 | 數量: | 1 | 單位: | 份 | ||
預算單價: | 254350.00 | 是否標配: | 否 | ||||
生產廠家: | 無 | 型號規格: | 無 | ||||
申購時間: | 2024-03-01 | 保修期(月): | 1 | ||||
送貨地址: | 福建醫科大學指定地點 | ||||||
設備清單列表: | |||||||
技術參數: | 一、投標人須知 1、請投標方認真閱讀“網上競價人須知”和“網上競價使用手冊”:http://www.4637h.com/index/download.html 2、請投標方將響應文件及相關證明材料(含附件)蓋印簽字后掃描上傳。將所有掃描的圖片粘貼至同一份WORD或PDF文檔中,請勿逐個圖片上傳。 3、報價說明:參照閩財購[2010]18號文件規定,供應商提交報價必須低于公告最高限價3%(不含)以上,否則,視為無效報價。在符合采購需求且報價有效的前提下,投標報價最低值中標(報價相同的,以報價時間優先者中標)。 4、福建醫科大學教育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相關問題請咨詢0591-87382097。 二、技術參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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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務要求: | 一、經營資質 1、投標方應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批準,具備合法營運資格,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并辦理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等相關證件; 2、投標方提供的用車均須按法定要求定期經過維護保養和安全檢測,車況良好、安全,設施完備且各項證件手續齊全,符合法定營運要求; 3、投標方提供的學生用車均應根據法定要求投保機動車保險、乘客座位責任險等; 4、投標方駕駛員須持有效法定駕駛證并具備相關從業資格及相應的技術等級; 5、投標方提供的車輛及駕駛員的各項資質、手續必須符合法規及雙方的行業及有關安全規定,否則因違規操作引起的法律責任由投標方承擔。 二、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采購方通過《包車預約書》向投標方訂車,投標方應及時回復確認并派車。采購方行程發生變更或取消將提前通知投標方。 2、投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未經采購方同意變更行程路線、降低約定服務標準或任意漲價(含節假日、春運期間或有重大事件時)。 3、出車前投標方應保證車輛處于良好的安全技術狀況,嚴禁帶故障出車,以安全為最高原則,杜絕駕駛員疲勞駕駛,避免和杜絕事故發生。 4、駕駛員上車時應遵守交通規則和職業道德,著裝整齊、文明待客,本著“乘客至上”的原則保證服務質量。 5、雙方應根據各自的規章制度約束駕駛員,不損害乘客的權益,各施其責,遇到問題相互溝通、協商解決。 6、車價包含油費、過路(橋)費、停車費、車輛使用費等。 7、雙方確定的車輛在整個服務過程中不得隨意更換,不得拼車,遇用車高峰期、重大接待任務期間投標方車輛調度緊張時,投標方應事先將有關情況告知采購方,采購方視實際情況配合投標方調整接待計劃。 8、投標方應按照有關規定向采購方提供正規租車發票。 三、服務要求 1、參考行程: A路線:福建醫科大學(上街校區)--省立醫院(金山)、省立醫院、協和醫院、附一醫院(單程) B路線:福建醫科大學(上街校區)--福州市精神病院(來回程) C路線:福建醫科大學(上街校區)--孟超肝膽醫院(市傳) (來回程) D路線:福建醫科大學(上街校區)--外國人體檢中心(來回程) E路線:福建醫科大學(上街校區)--長樂國際機場接送(來回程) F路線:其他臨時性派車 2、服務時間 以采購方實際要求時間為準,并按要求將學生送達指定地點。 參考時間:早上7:00(見習),早上6:40(實習)。 (時間有變更的另行通知) 3、操作方式: (1)采購方計調人員負責填寫《包車預約書》,應注明如下內容:車型要求、乘坐人數、服務要求、行程安排及投標方回復確認期限,向投標方訂車。 (2)投標方應及時回復確認行程、車型、車牌號、車價、駕駛員姓名、聯系電話等。 (3)雙方確認的《包車預約書》作為結算依據。
四、派車價格及參考次數 五、結算方式
六、違約責任 七、如合約期內,招標方與第三方有新的用車協議且新用車協議涵蓋本協議服務范圍的,本協議自行終止。 八、本標書中未明之處,可進行必要的咨詢和補充說明。 九、以上條款由采購人全權解釋。 |